谢强华副省长在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广东省副省长 谢强华

2007927日)

 

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召开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同时表彰奖励市县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这次会议。华华省长亲切接见了全体与会代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我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上午,炳余同志传达了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精神,回顾总结了我省政府法制建设二十年来尤其是本届政府以来全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情况,讲得很好,我都赞同。深圳、珠海、韶关、中山、湛江等九个市、县(区)政府分别介绍了各自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刚才,省政府又表彰奖励了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给韶关、梅州、湛江等14个地级市政府法制机构配置了行政复议办案用车,这充分表明省政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坚强决心,也体现了省政府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特别是黄华华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真抓实干,努力把我省市县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近年来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成绩显著,为做好今后工作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政府法制机构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方略,坚持把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加强监管,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明确我省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重新修订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重大决策和重要行政措施都必须事前交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论证,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增强。顺利完成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加快转变,目前已取消省直机关审批、审核、核准事项1405项,下放管理事项287项,改变管理方式、移交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管理事项125项。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绝大部分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和省直部门都建立了公众网站,珠三角大部分地级以上市和省直部门普遍设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窗口式办公、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珠三角地级以上市和省直部门建成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全面系统规范政务公开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省、市、县、乡镇各级行政机关已全面实行政务公开。不断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逐步把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政府抗击各种风险、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依法行政的基础不断夯实。总之,这几年我省政府职能转变进程明显加快,行政机关办事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运作更加协调畅顺,行政管理的水平、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迈出了新步伐。

回顾近几年来我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这样明显的成效,很关键的一点,就是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与此同时,我们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对今后工作很有指导意义。概括起来就是“五个坚持”:

一是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统揽全局、各方共同参与的依法治省工作格局。省成立以省委书记为组长,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省政协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由省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全体会议,研究制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对全省的依法治省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各市、县(区)也层层成立了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各方共同推进、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是必须坚持以贯彻《纲要》为主线。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指导各级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近年来,各市、县(区)政府把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纲要》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紧紧围绕《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各地实际,狠抓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三是必须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我省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把立法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紧密结合起来,把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放在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机制方面,在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完善行政监督等方面大胆开拓,积极创新,制订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推动我省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四是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近几年来,我们以提高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省、市、县(区)层层简政放权,先后完成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的保障机制创新,先后推行了政府集中采购、公务员统发工资、国库集中支付、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和产权交易等制度;设立了公告行政执法主体专项经费;建立了“实时在线”财政监督专网;开通了财政非税收网站,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财政票据管理等信息向社会公示等。通过这些改革创新,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活力得到激发,动力不断增强。

五是必须坚持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主力军作用。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作为同级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顾问,承担着统筹规划、组织落实、督促检查、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职责,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主力军。《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的进程。

我省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积累的经验是宝贵的,省委、省政府是满意的。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制工作机构的同志们上下共同努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省政府向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省政府法制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责任感、紧迫感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开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局面的关键时期。推进依法行政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我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总体上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但也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任务更艰巨,要求更高。从国家层面来看,我国现在已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的法律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健全,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对依法行政的要求更加强烈。尤其是今年以来,物权法、反垄断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公民财产权、知情权给予了更充分的保护。这些都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从我省情况来看,尤其是今年召开的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了我省今后五年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提出了着力推进民主法治,深入推进依法治省、依法行政,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创社会和谐新局面的工作任务,这既给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和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我省进入社会矛盾凸显期,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增加并更趋复杂。如何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政府尤其是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利益冲突,切实增强市县政府正确处理各方面矛盾和关系的能力,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从依法行政工作本身来看,目前,我省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与《纲要》确定的十年左右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仍存在“认识不足、权责不清、执行不力、机构薄弱”等诸多问题,突出体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未能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甚至把依法行政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一谈经济发展,就不顾法律约束、擅闯法律“禁区”,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有自上而下逐级递减的趋势。二是职能转变不到位。基层行政机关缺位、越位、错位现象仍然存在,还管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拍脑袋”决策、命令式行政、“运动式”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队伍建设不到位。行政执法行为仍不够规范,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县区政府法制机构普遍薄弱,已成为推进市县依法行政工作重要制肘。这些存在问题,制约着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推进,也影响到我省十年率先基本建立法治政府以及构建和谐广东目标的实现。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各级政府特别是市县政府和法制工作机构要厉行法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这是时代的要求,是人民的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意义重大。

(一)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事关执政基础大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市县两级政府是我国行政体系中的基础部分,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具体承担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职责和公共服务职能,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直接面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市县政府行政能力的高低,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只有大力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才能正确处理好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和政府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才能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事关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方略,建设法治政府大局。市县政府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基层的重要实施机关,是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管理者。依法行政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决定着我省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只有切实增强市县政府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才能从整体上推进全省依法行政的工作,也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方略得以顺利实施。

(三)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事关构建和谐广东大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是法治社会,构建和谐广东必须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提高政府的依法管治水平。只有进一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使领导干部善于用法律思维考虑问题,用法律手段推动工作,用法律武器化解矛盾;使各级政府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减少行政权力的缺失或者滥用以及腐败现象的产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利益冲突,实现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事关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大局。目前,全国的改革开放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兄弟省市百舸争流,竞相发展。我省要在新的起点上保持竞争优势,实现和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完成党中央赋予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继续发展排头兵的重任,就必须大力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把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法律制度落实到基层,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才能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

总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地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推动我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整体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根据《纲要》要求和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强化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力度,省政府制定了加快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意见。该意见进一步细化了今后五年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是市县政府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硬指标、硬要求,各市县政府要认真贯彻,严格执行。要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深化改革,完善机制,规范执法,加强监督,进一步推动我省市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在具体工作中,要着力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这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和前提。一是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市、县、乡镇政府机构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电子政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市县政府抓经济工作,主要应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干预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要加强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行业自律、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市县政府及其部门不得设定行政许可项目,不得违法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程序和期限。继续清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简化审批许可环节,规范审批许可程序,坚决杜绝各种变相行政许可行为。三是加大创新力度,改革行政审批许可方式。实行首问负责、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简化办事手续,提高行政效能。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加快政府网站建设,拓展网上服务项目,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采取事前定标准、事中重指导、事后严督查的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第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这是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市县政府领导实行依法行政最重要的体现。一是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制度。各市县(区)要通过规章或政府文件形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凡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听取民意、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做到未经调研不决策、未经广泛听取民意不决策、未经专家咨询不决策、未经合法性论证不决策、未经集体讨论不决策。二是落实行政决策评估与反馈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必须交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可能引发的行政争议作出预测。行政机关应当事前对行政决策的成本、效益及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提前做好相关应对准备。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信息反馈。三是建立决策纠错制度。通过民意测验、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制定和执行中的偏差,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因为决策失误,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决策者的责任;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规范行政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这是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主体内容。一是加大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当前,要抓紧完成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工作,依法核准、界定本机关的行政执法职权,并将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办事条件、办事程序等信息向社会公告,增加行政执法透明度,做到职权法定、程序公开、执法规范、监督有效。今年年底前,市县(区)政府必须完成本地区行政执法主体职权及其依据的核准界定公告工作。二是实行执法案卷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征用、行政确认、行政救助、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等执法行为的相关文书、证据材料、监督检查记录及时立卷归档。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执法案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查阅,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当前,要重点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案卷进行评查,发现有违法或者不规范的,尽快整改。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在岗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不得上岗执法;在岗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禁止行政执法机关雇用合同工、临时工等非公务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四,健全监督机制,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是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机制。一方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行统一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介等公共载体向社会发布,未经统一发布的,不得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另一方面,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完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是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一是建立统一领导、各负其责、部门协调的行政争议处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公正合理、高效便民、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行政争议处理机制,完善行政争议排查、督察制度,畅通行政争议处理渠道;建立人民调解、信访、行政复议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增强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市县(区)政府不得拒绝受理。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对重大复杂、社会关注的案件,应当采取公开听证、当面核查等方式,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市县(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按照一般行政复议案件不少于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不少于3人承办的法定最低要求,确保行政复议办案力量。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应急机制。坚持依法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提高政府抗击风险、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国家、集体和公众利益。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

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关键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队伍建设。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此已作了部署,我在这里再强调三点。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这是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关键。各市、县(区)政府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主管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协助抓。要建立健全由行政首长直接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考虑、整体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狠抓落实。近期,各级政府要结合贯彻全国和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对本地区依法行政状况进行一次深入调研,认真查找、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及时作出部署,确保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第二,要落实责任严格考核。严格落实政府依法行政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地市政府要切实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解决矛盾和问题,并大力支持县区政府依法行政。省级政府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工作考核,要把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与绩效评估、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把是否依法决策、依法执法、依法处理行政管理事务等作为考核政府各项工作重要考核指标,一并纳入市县(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政绩评估考核体系,与奖励惩处、晋职晋级、提拔任用挂钩。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力、违法行政问题突出的市县,要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要予以表彰和奖励。省政府的考核标准及工作方案请省法制办牵头负责,报省政府批准后尽快实施。

第三,要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权威高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对这个问题,我有必要再着重强调一下。在今年上半年省政府组织的基层行政复议现状调研中,发现不少地方存在一人办案、借人办案、没车办案、没钱办案等问题,有些地方一两个人一年办两三百个案,个别地方办案人员要自掏腰包支付办案交通费,个别地方连办案复印费等费用都无法支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要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选拔、关心、培养政府法制工作专业人才,解决办公场所、办公经费、办案车辆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改善工作环境条件,使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与其所承担的繁重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主力军作用。在具体工作中,要求做到“二统一、一加强”:一是统一名称。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统一名称为“人民政府法制局”。二是统一机构设置。县(市、区)法制局已经独立设置的维持不变,因机构限额未能独立设置的,统一与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为正科级建制。业务经费可以考虑独立,并由政府办公室一把手兼任法制局局长,按规定配备专职副局长。三是加强人员编制等基础性建设。要充实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人员,所需行政编制由当地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调剂解决。要积极探索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建设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有条件的地区可先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政府雇员制度,从多个途径完善法制机构建设。与此同时,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主动当好政府领导在法律事务方面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合格顾问。

同志们,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坚定信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我省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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